青海省招商引资原则如下:
统筹协调与分级负责相结合。加强省级层面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,强化各市州及园区招商引资主体作用,形成统筹协调、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。
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,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,营造公平市场环境,激发市场活力。
全面招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。围绕一二三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全面招引,突出重点产业领域,锻长板、补短板,点面结合,靶向发力,实现重点产业领域招商引资新突破。
专业招商与精准招商相结合。加强专业招商能力建设,结合资源禀赋、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,深入研究企业个性需求,量身打造落地条件,开展点对点精准对接,推动招商引资质效提升。